贾汪区政务服务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类
《劳动合同法》对合同试用期有什么限制?居民医保信息如何变更?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资助的种类有哪些?居民医保大病二次报销需要哪些材料?居民医保实行门诊统筹,参...
问:
《劳动合同法》对合同试用期有什么限制?
答: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问:
居民医保信息如何变更?
答:

参保人员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有曾用名的,需要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问:
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资助的种类有哪些?
答:

创业资助包括企业项目无偿资助、商业贷款贴息、税收返还、奖励等种类。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创业要求自行选择资助方式并提出申请。企业项目无偿资助与商业贷款贴息之间不能重复申请。已获得县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等方面项目资助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不得再重复申请创业基金。同一企业申报无偿资助的项目最多为两个。

问:
居民医保大病二次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答:
1.医保结算清单原件(加盖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代办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关系证明);3.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少年儿童无银行卡的可提供父母的银行卡及儿童的出生证明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4.参保者身故的,其领取人需要带身故人的死亡证明并填写《身故补助金受益人关系确认表》。

问:
居民医保实行门诊统筹,参保者门诊如何报销?
答: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诊疗费用。参保人员在其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规定范围内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50%。一个统筹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问:
职工参保者如何申报门诊特殊病种?
答:

需申报门诊特殊病种人员携带医保证、医保卡、身份证、一寸彩照2张及病史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问: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包括哪些病种?
答:

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的辅助检查及放、化疗、介入治疗、冠心病(只限心脏支架、搭桥术后一年内享受)、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合并感染心、脑、眼、肾等病变,并使用胰岛素。

问:
职工(居民)参保者县外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

转往市内、省内联网医院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院报销;转往未联网医院就医的,出院后,携带转诊转院审批表、出院小结、用药清单、发票、本人医保证卡及银行卡到县医保中心结算窗口报销。

问:
医保参保者县外就医,出院前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产生的医疗费用还能报销?
答:

可以报销,只能按照医保政策规定的报销额度的50%给予支付。